2023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份针对“以太坊盗窃案”的刑事判决书引发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是我市司法机关对虚拟财产犯罪作出明确刑事定性的典型案例,更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与裁判规则,为数字时代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重要司法实践样本。

案件背景:技术漏洞下的“黑产”链条

2022年,深圳市民李某报案称,其用于存储以太坊(ETH)的加密货币钱包遭黑客攻击,账户内价值约120万元的50枚ETH被盗,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利用某区块链浏览器存在的公开数据查询漏洞,结合李某此前在非官方平台泄露的钱包地址信息,破解其钱包私钥,进而非法转移资产,王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盗ETH已被部分转移挥霍,其余通过地下钱洗白。

该案因涉及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盗窃行为定性”“损失计算”等法律争议,被列为当年深圳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保护重点督办案件。

判决核心: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范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技术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他人虚拟财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决书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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