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已分割,但房产由于房贷没还完没有过户再婚的话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二、买第一套房商贷还完已买,第二套用公积金买算是二套房吗?
可以的。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就算贷款未还清,第二套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注意的是你这种算是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和贷款总额可能会有变化,所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询问当地的管理中心,最低首付是多少,从而减少购房带来资金紧张的问题。 我给你介绍一下银行认定的为第二套房的几种情况: 1、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3、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4、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5、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三、买第一套房商贷还完已买第二套用公积金买算是二套房吗?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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